新闻详情

诚招各地销售代理商

日期:2024-04-27 00:07
浏览次数:3750
摘要:
        为拓宽公司的销售渠道,公司诚招各地销售代理商。欢迎有意从事代理工作、并具备以下代理商基本条件的单位,与我公司联系洽谈。
1 .代理商应具备基本条件:
1 )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商业信用;
2 )具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和途径,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,能承担一个区域的营销任务;
3 )接受我公司的授权并能严格遵守有关代理政策、条例,在指定区域内代理我公司的产品和服务。
2 .代理商应提供的文件:
  代理商基本情况说明、负责人个人简介及各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(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明书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)。
 
 



合法性
有效营业执照、有效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有效法人身份证
业内经验
具备良好的区域分销能力,具备与所覆盖区域相宜的客户资源(各区域要求不同)
资金
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
财务状况良好,无**经营记录和债务,须提供:
经过合法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



订单额度承诺
通过公司统一管理
付款方式
分销商需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货款,订单生效后,本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安排将订单货物发出
渠道管理
基本要求
能够按照本公司的要求积极拓展经销渠道,提升本公司产品品牌,并能对经销渠道进行规范化管理,不得进行跨区销售、低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反本公司渠道原则的行为
发展与机会
本着合作、互利、双赢的原则,考核期为 3 个月,业绩优良的分销商会得到公司推广宣传、更优价格政策等各方面的激励。

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1833号